中国稿酬史略摘要
中国古代何时开始有稿酬制度?史书尚未找到确切记载。中国有些成语,如“洛阳纸贵”、“一字千金”似乎说的都是文章的价值。“洛阳纸贵”说的是晋代作家左思的事。左思写成《三都赋》,时人竞相传写阅读,洛阳纸价因而暴涨。《晋书.文苑传》载:“左思欲赋三都,移家京师,诣著作郎张载,访岷邛之事。构思十年,赋成。皇甫谧为赋序,张载为注魏都,刘逵注吴、蜀而序之。张华见而叹曰:‘班张之流也’。于是豪贵之家,竞相传写,洛阳为之纸贵。”“一字千金”所记之事更早一些,说的是战国后期吕不韦的事。《史记•吕不韦列传》载:“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集论以为八览、六论、十二记,二十余万言。以为备天地万物古今之事,号曰《吕氏春天》。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南朝梁人钟嵘《诗品》卷上:“陆机所拟十四首。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魄,可谓几乎一字千金!”不过以上两个典故谈到的还不是稿酬。《三都赋》热的那阵子,左思是否因此发了一笔财,不得而知。要是现在左思可是要走上法庭,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了。至于吕丞相,除了显示自己的文韬伟略之外,并没有任何诚意请读书人对《吕氏春秋》说三道四。
史书记载第一个公开索要稿酬的当属《三国志》的作者陈寿。《晋书•陈寿传》载:有人请陈寿为其父立传。陈寿说:“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晋书》写陈寿这一段就带着十分鄙视的口气。后来更有不少文人学者千方百计地为陈寿“洗污”。 《晋书》上的这段文字可以看作是反映当时有些文人为人作传索取报酬的参考材料。
稿酬在中国古代的别名又叫“润笔”。“润笔”一词早见于《隋书•郑译传》。郑译(公元550-591年)为皇帝作诏书,有人戏语“笔乾”。译笔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这虽是一个笑话,但仍然可见当时的主流文化对稿酬的排斥。
唐代文学家韩愈是文章泰斗,但他为人写作传记的开价是很高的。《新唐书•韩愈传》载:韩门弟子刘义,拿走了韩愈的黄金数斤,还说了一通调皮话:“此谀墓中人得来。”刘禹锡《祭韩吏部文》说:“公鼎候碑,志隧表阡;一字之价,辇金如山。”同时代的皇甫缇为裴度写了一篇《福生寺碑》,全文三千字,每字要缣帛三匹,共收了九千匹。唐朝的文章的确值钱。但只要拿了钱,哪怕是大名鼎鼎的韩愈也要被自己的弟子奚落。
黄宗羲写钱谦益靠润笔解决自己的丧葬费使人感到非常刻薄。明末清初的钱谦益(公元1582—1664),先投靠权奸马士英得到高官厚禄。清兵南下时,又屈节降清。传说他因改明服为清服,明朝的领式,清朝的袖风,而被人讥讽为“两朝领袖”。他晚年生活穷困潦倒,专门卖文为生,常自叹:“手穷欠钱债多,腹穷欠文债多”。他临死前正在为身后担心,恰好黄宗羲来访。黄宗羲《思旧录•钱谦益》云:“甲辰余至,值公病革,一见即云以丧葬事相托。余未之答。公言顾盐台求文三篇,润笔千金。亦尝使人代草,不合我意,因知非兄不可。余欲稍迟。公不可。即导余入书室,反锁于外。三文:一顾云华封翁墓志;一云华诗序;一庄子注序。余急欲出外,二鼓而毕。”据黄宗羲云,钱的丧葬费是靠他的三篇文章的稿酬解决的。
古代的“润笔”与近现代意义上的出版稿酬或版税还有很远一段距离,但它都是文学商品化、写作职业化的滥觞。
明清两代的纸张印刷条件比以前有了进一步发展,作家每年编辑刊印自己的诗文集。读《儒林外史》就可以看到那时文人出书的种种风景。清初作家自行刻印的书有两种情况:一是著名文人所刻的诗文集之类,如汪琬、宋荣、王士祯的文体,都是当时工书法的人所写。他们自刻文集的目的,在于传播自己的文名。另一类是一些大学问家的学术著作,如顾炎武的《音学五类》、《日知录》,黄宗羲的《明儒学案》,阎若璩的《潜邱札记》等,这些著作对当世影响大,求教的人多,主要是供教学之用。一般由个人出资,或亲友弟子出资代刻,印数极少。中国古代的知识分子,著书立说很难为韬梁谋,所以皓首穷径,潜心科举,挤入仁途,搏取功名,是他们的唯一出路。一旦仕途失意,纵然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也只能穷愁潦倒一生。曹雪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写文学巨著《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真是“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但由于无法将精神劳动转化为商品,曹雪芹的劳动成果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在穷困中,《红楼梦》还尚未完稿,就因幼儿夭折,感伤成疾,年不满半百,就在饥寒交迫中搁笔长逝了。
中国稿酬的另一个渊源是科举。明清两朝以《四书》的文句为题,以八股文取士。“墨卷”是明清科举制度中的试卷名目之?唬 怯κ哉哂媚 噬尚吹氖跃恚 捎诘笔彼 械亩潦槿硕甲硇陌斯桑 浴澳 怼焙苡惺谐。 榉幻棵拷 庑┒ 鞔罅靠逃〕鍪邸S捎诘笔闭夥矫娴氖楹芏啵 〖遥ū嗉 ┑闹 染途龆 耸榈某┫ 潭龋 〖业母宄甑笔苯小笆 蕖保 钔 巧俚每闪 摹N饩磋鳌度辶滞馐贰沸戳艘桓雒 锌锍 说亩潦槿烁 榈曛魅搜∈椋 ∨ 巳 俣嗥 恼拢 宄曛挥卸 揭 樱 砑游迨 狙 椤5笔蔽娜酥 闪 杉 话摺?
严格说来,只是到了中国近代出版业发展以后,才正式有了稿酬制度。1862年,清政府设立了同文馆(国家级外文出版社),接着官办、民办、商办、买办报纸相继出现,为稿酬制度的出现创造了条件。梁启超在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的《大同译书句叙例》中写道:“即出各书,译贵印贵,所糜甚巨,已在上海道署存案,翻印射利者究治。”说明那时译稿已付稿酬了。最早正式订立的稿酬条例的是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10年7月创办的《小说月报》上的征文条例。
稿酬制度的建立,并不能代表社会对稿酬制度的认同。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的作者,中国文学史上谴责小说的代表作家吴趼人为一家药房做了一篇广告引起的风波,就充分说明中国人思想的僵化古已有之。1910年,吴趼人应邀为上海中法大药房出品的“艾罗补脑汁”写了一篇广告文字,题为《还我魂灵记》,全文七百八十字。据说这是一篇绘声绘色、文采飞扬的绝妙广告文字,可惜手头资料有限,无缘拜读。当时的药房老板黄楚九看后拍案叫绝,将该文与吴趼人的照片一起刊登在上海、天津、汉口等地的报纸上,用以招徕顾客。不料报纸一登,不少社会名流著指名大骂吴趼人为市侩。很多读者也投书报社,为吴趼人的“堕落”深表惋惜。有人讽之曰:“古之人有为文谀墓以致重金者,今人独不可以谀药耶?”其实,吴趼人是个于金钱名位均很淡泊之人。一位朋友曾回忆他:“能急人急,鬻文所入,到手立尽。曾有友夙负二百金,迨疾革,邀先生至,告以无力偿款,流涕道歉……”,吴趼人“立就塌前焚借券,更倾囊出二十金,助药焉。比归,而妻适以粮绝告,先生夷然也。”一个拥有如此良知的作家,就因为做了一两段广告文字,便被搞得名声狼藉,这恐怕也是吴趼人目睹之怪现状之一吧!
当然,当时的一些无行文人为了一些蝇头小利写作阿谀奉承吹捧文字的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然而这种情况,正好说明中国稿酬制度存在的弊端。知识分子一旦不能依靠自己的诚实劳动求得生存,就不可能形成自己独立的健全的人格。要固守自己的精神家园,他们必须承受痛苦。章太炎先生就是固守中的一?觥U盘 淄砟辏 谖辞ň铀罩葜 埃 月粑奈 脑蛎科 г 衷蛄碛腥蟾瘛?933年,其弟子吴承仕、钱玄同等在北平为他校刊《章氏丛书续篇》。张太炎自知“近年多为碑牌文字,又迹近谀墓”,故未付刊也。后鲁迅先生在上海经过文明书局,见到书局在出售廉价旧书,其中就有章氏著作。他感慨道:“见太炎先生手写影印之《文始》四本,黯淡垢污,在无聊之群书中,定价每本三角,为之慨然,得二本而出。”章太炎有价值的学术著作残值三角,而被他拒绝的一个纱厂资本家约写一篇颂扬祖上的文字却愿出万元。这如何不令人感慨系之?
中国的版税制度的发起,始于严复。严复不仅是大名鼎鼎的《天演论》的译者,也是中国版税制度的拓荒人。严复(1854—1921)字又陵,是近代中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之一。早年曾赴欧洲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戊戌变法失败后,潜心著作,用来表达自己的社会思想和政治主张。1902年,张元济担任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此前,严复多次向张建议“译书为当今第一急务。”他翻译的亚当•斯密的《原富》最初是1902—1902年由张主持的上海南洋公学译书院出版的。张到商务后,此书多次重版。严复多次提到版税问题。他说:“此稿既经公学以千金购印,则成书后自为公学之产,销售利益应属公学得之。但念译者颇费苦心,不知他日出售,能否于书价之中坐抽几分,以为著书者永远之利益。”他还强调说:“此于鄙人所关尚浅,而于后此译人所功者大,亦郭隗千金市骨之意也。”千金市骨的典故见《战图策•燕策》:“郭隗先生曰:‘臣闻古之君人,有以千金求千里马者,三年不能得’。涓人言于君曰:‘请求之’。君谴之。三月得千里马;马已死,买其骨五百金。返以报君。君大怒曰:‘所求者生马,安事死马,反捐五百金!’涓人对曰:‘死马且买之五百金,况生马乎!天下必以王为能市马,马今至矣。’于是不能期年,千里之马至者三。”涓人,既中涓,国君近待宫中扫除之官。张元济爽快地答应了严复的要求,同意给二成版税。关于版权问题,严复提出:1、可限于年数。外国著书专利版权本有年限,或五十年,或三十年,令此书译者分利,得二十年,足矣。2、二成为利,如嫌过多,十年之后,尚可递减;如前十年二成,后十半一成亦无不可。
我国最早的版税合同,也是从严复开始的。严复翻译甄克思《社会通诠》(即《社会进代史》),合同签订于1903年,内容共十条,版税率为百分之四十,合同甲乙双方分别为商务印书馆和严复本人。这是中国第一张版税合同。严复后来还签订了多种版税合同。他的晚年,也主要依靠这些版税收入为生。
这种稿酬、版税的规则后来一直得以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我国出版界支付稿酬的办法主要是版税,新闻界主要是稿酬。版税抽取办法一般是按每种书的印数计算出总定价抽取一定百分比的金额作可付给作者的酬劳。具体计量办法是图书单价乘以版税率再乘以图书销售量或印刷量。版税率的确定,一般要考虑到作者的知名度、作品种类、质量、发行量、潜在的市场因素、所授权利的专有程度等因素。由作者、版权所有者或其代理人与作品的使用者通过谈判达成协议。
建国初,我国稿酬一般沿用抽版税方式,但废止了不利于读者的卖版权的办法。1953年,开始学习苏联作法,采用按印数定额支付稿酬的方式,即按书稿的不同性质和质量,规定每1000字的稿酬金额,同时规定若干印数为一个付酬定额。1958年10月,文化部颁发了《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规定》,这是中国由政府第一次正式颁布的稿酬制度。但就是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稿酬制度,尚未出台就遭到一阵棒打。同年9月,姚文元创作的重磅炮弹《论稿费》引起“爆炸”,姚文元“站在破除资产阶级法权,消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加快进入共产主义步伐的理论原则的高度”对稿酬制度的“极端不合理性”提出批制的,并指名道姓抨击了著名学者、翻译家、艺术评论家傅雷先生是“索要稿费的一员猛将”。姚文元批评陈白尘等对现存稿酬制度的不合理性提出意见与建议的一批作家:“似乎你们作家都已经穷得快要饿肚皮了!”于是文化部有关规定一出,上海、北京就相继采取了“稿酬减半”的“革命措施”,并且提出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口号:“我们要红旗,不要钞票!”
文化部《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规定:稿酬包括基本稿酬和印数稿酬两部分。前者以每1000字为计算单位(诗歌按行数,画稿按幅数);后者按基本稿酬的总金额的百分比计算,印数愈多,则印数稿酬的百分比递减。初版书付两种稿酬,再版书只付印数稿酬。但这个条例很快就打了折扣。1961年,明文规定只付基本稿酬,不付印数稿酬。1962年,由于重提“双百”方针,暂时恢复了一阵,但很快又来了新的一轮的降低稿酬浪潮。
1966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开始,稿酬这个被称为“资产阶级法权最顽固的保垒”终于被彻底摧毁了。“文革”期内,完全停止支付作者稿酬。
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的1977年4月,我国才恢复支付基本稿酬。1980年5月,国家出版局颁发的《关于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再次恢复使用基本稿酬与印数稿酬相结合的稿酬制度。1984年,文化?堪浞⒌摹妒榧 宄晔孕泄娑ā饭娑ǎ夯 靖宄瓯?980年的规定提高一倍,印数稿酬也作了调整,为创作、出版和学术研究的繁荣创造了条件。
我国新闻界的稿酬制度建设更加滞后,到目前为止,报刊、广播、电视采用新闻稿件仍然没有统一的付酬标准。新闻作品与文学创作一样,都属于精神劳动产品。编辑、记者、通讯员应该理直气壮地获取适当的稿酬,享有知识产权。我们同样本着千金买骨的精神期盼着有关新闻稿酬的法规早日出台。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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