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两易其名定为《家》
巴金留学法国期间,就已萌生了创作《家》的心思。但当时拟以“春梦”为小说名。
为什么拟书名为《春梦》呢?
巴金在专制的封建大家庭里生活了19年,他说:“那十几年的生活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梦魇!”表面上富裕繁华热闹的大家庭,上演着一出出闹剧、悲剧,终于走向衰败直至灭亡,犹如黄粱一枕。回国后不久,大哥尧枚从老家成都来上海看望巴金,巴金与他讲起了写《春梦》的计划,并告诉他,“把我们家的人和事情写进小说”。大哥极力支持,回成都后写信来大加鼓励:《春梦》你要写,我很赞成;并且以我家人物为主人翁,尤其赞成。
对于作家来说,创作了小说须“嫁”得出去,方能体现其价值。巴金写《家》的构想已整整三年了,直到1931年初,发表的机会终于来了。
上海《时报》向巴金约稿,请他写一部长篇小说,在该报每日连载1000字许。巴金答应了下来,他要写的正是创作计划中的《春梦》,于是开始动笔。
写完《总序》,巴金考虑书名用《春梦》不甚妥当,改名为《激流》。理由是什么?他在《关于〈激流〉》中解释道:决定把《春梦》改为《激流》。故事虽然没有想好,但是主题已经有了,我不是在写消逝了的渺茫的春梦,我写的是奔腾的生活的激流。1931年4月18日,《激流》开始在《时报》第一版上连载。几经波折,至1931年底,《激流》完稿,于次年5月下旬刊登完毕。1933年5月,《激流》送上海开明书店出版前,巴金酝酿再改书名,定名为《家》,是因为“我还有许多话要说,有好些故事要讲,我还可以把小说续写下去”。他于是写了一篇后记,告诉广大读者:“已经发表的《激流》,只是它的第一部《家》,另外还有第二部,写社会,写主人公觉慧到上海以后的活动。”
他还在《谈〈家〉》中说:“我把这个故事叫做《激流三部曲》,《家》之后还有两个续篇《春》和《秋》。”
到1940年5月,巴金继创作了《春》后,又完成了《秋》,《家》、《春》、《秋》并称为《激流三部曲》,《家》成为《激流》之一。 《人民政协报》2008年6月19日 陆茂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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