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与《新京报》变更为北京市主管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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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京华时报》与《新京报》变更为北京市主管主办
 2011-09-03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从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获悉,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的《京华时报》,光明日报报业集团主管、光明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报业集团主办的《新京报》从即日起变更为北京市主管主办。

    《京华时报》、《新京报》分别创刊于2001年和2003年。两报自创刊以来,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已成为都市报的知名品牌。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负责人表示,两报主管主办方的变更,是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加快推进北京地区报刊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有利于改变北京地区都市报资源分散、同质化竞争严重的局面,有利于北京市在政策、资源、资金、科技、人才等方面加大对两报的直接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两报做强做大。

    两报负责人表示,这次主管主办方的变更,将为两报发展赢得更大空间,注入强劲活力,进一步提升两报影响力、竞争力,对两报长远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两报一定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首都报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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